四、語言的發育
語言為人類特有的高級神經活動,用以表達思維、觀念等心理過程,與智能關系密 切。語言發育必須聽覺、發音器官和大腦功能正常,并須經過發音、理解和表達3個階段。
1.發音階段 新生兒已經會哭叫,并且饑餓、疼痛等不同刺激所反映出來的哭叫聲在音響度、音調上有所區別。嬰兒1~2個月開始發喉音,2個月發“啊”、“咿”、“嗚”等元音,6個月時出現輔音,7~8個月能發“爸爸”、“媽媽”等復音,8~9個月時喜歡模仿成人的口唇動作練習發音。
2.理解語言階段 嬰兒在發音的過程中逐漸理解語言。小兒通過視覺、觸覺、體位覺等與聽覺的聯系,逐步理解一些日常用品,如奶瓶、電燈等的名稱;9個月左右的嬰兒已能聽懂簡單的詞意,如“再見”、“把手給我”等。親人對嬰兒自發的“爸爸”、媽媽”等語言的及時應答,可促進小兒逐漸理解這些音的特定含義。10個月左右的嬰兒已能有意識地叫“爸爸”、“媽媽”。
3.表達語言階段 在理解的基礎上,小兒學會表達語言。一般1歲開始會說單詞,后可組成句子;先會用名詞,然后才會用代名詞、動詞、形容詞、介詞等;從講簡單句發展為復雜句。
小兒說話的早晚與父母的教育、關注是分不開的。語言發育的過程中,須注意下列現象:①亂語:1~2歲的小兒,很想用語言表達自己的需求,但由于詞匯有限,常常說出一些成人聽不懂的話語即亂語。遇到此種情況要耐心分析,不要加以訓斥,否則會影響說話及表達思維的積極性;②口吃:3~4歲的小兒,詞匯增多,但常常發音不準或句法不妥,如把老師發音為“老希”。愈是急于糾正愈容易出現口吃。遇此情況不必急于糾正,一般情況下會逐漸轉為發音正常;③自言自語:自言自語是小兒從出聲的外部語言向不出聲的內部語言(沉默思考時的語言)轉化過程中的一種過渡形式,是幼兒語言發展過程中的必經階段,為小兒進入小學、很快發展內部語言打下基礎。一般7歲以后,小兒不會再出現自言自語,如繼續存在,則應引起注意。
五、心理活動的發展
小兒出生時不具有心理現象,待條件反射形成即標志著心理活動發育的開始,且隨年齡增長,心理活動不斷發展。了解不同年齡小兒的心理特征,對保證小兒心理活動的健康發展十分重要。
(一)注意的發展
人對某一部分或某一方面環境的選擇性警覺,或對某一刺激的選擇性反應為注意。注意可分無意注意和有意注意,前者為自然發生的,不需要任何努力;后者為自覺的、有目的的行為。新生兒已有非條件的定向反射,如大聲說話可使其停止活動。嬰兒時期以無意注意為主,3個月開始能短暫地集中注意人臉和聲音,強烈的刺激如鮮艷的色彩、較大的聲音或需要的物品(奶瓶等)都能成為小兒無意注意的對象。隨年齡的增長、活動范圍的擴大、生活內容的豐富、動作語言的發育,小兒逐漸出現有意注意,但幼兒時期注意的穩定性差,易分散、轉移;5~6歲后,小兒才能較好地控制自己的注意力。
注意是一切認知過程的開始。自嬰幼兒起即應及時培養注意力,加強注意的目的性,去除外來干擾,引起小兒興趣。
(二)記憶的發展
記憶是將所獲得的信息貯存和“讀出”的神經活動過程,包括識記(事物在大腦中形成暫時聯系)、保持(事物在大腦中留下痕跡)和回憶(大腦中痕跡恢復)。回憶又可分為再認和重現。再認是以前感知的事物在眼前重現時能認識;重現則是以前感知的事物雖不在眼前出現,但可在腦中重現,即被想起。5~6個月嬰兒雖能再認母親,但直到1歲以后才有重現。嬰幼兒時期的記憶特點是時間短、內容少,易記憶帶有歡樂、憤怒、恐懼等情緒的事情,且以機械記憶為主,精確性差。隨著年齡的增長和思維、理解、分析能力的發展,小兒有意識的邏輯記憶逐漸發展,記憶內容也越來越廣泛、復雜,記憶的時間也越來越長。
(三)思維的發展
思維是人應用理解、記憶和綜合分析能力來認識事物的本質和掌握其發展規律的一種精神活動,是心理活動的高級形式。嬰幼兒的思維為直覺行動思維,即思維與客觀物體及行動分不開,不能脫離人物和行動來主動思考,如拿著玩具汽車邊推邊說“汽車來了”,如果將汽車拿走,活動則停止。學齡前期兒童則以具體形象思維為主,即憑具體形象引起的聯想來進行思維,尚不能考慮事物間的邏輯關系和進行演繹推理,如在計算活動中,小兒知道3個蘋果加3個蘋果是6個蘋果,但對3+3=6的計算感到困難,必須經過實物的圖形等多次計算后才能掌握。隨著年齡增大,,小兒逐漸學會綜合、分析、分類、比較等抽象思維方法,使思維具有目的性、靈活性和判斷性,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發展獨立思考的能力。
(四)想象的發展
想象也是一種思維活動,是在客觀事物影響下,在大腦中創造出以往未遇到過的或將來可能實現的事物形象的思維活動,常常通過講述、畫圖、寫作、唱歌等表達出來。新生兒沒有想象能力;1~2歲時由于生活經驗少,語言尚未充分發育,,小兒僅有想象的萌芽,局限于模擬成人生活中的某些個別的動作,如模擬媽媽的動作給布娃娃喂飯;3歲后兒童想象內容稍多,但仍為片斷、零星的;學齡前期兒童想象力有所發展,但以無意想象和再造想象為主,想象的主題易變;學齡期兒童有意想象和創造性想象迅速發展。
(五)情緒、情感的發展
情緒是活動時的興奮心理狀態,是人們對事物情景或觀念所產生的主觀體驗和表達。情感則是在情緒的基礎上產生的對人、物關系的體驗,屬較高級復雜的情緒。外界環境對情緒的影響甚大。新生兒因不適應宮外環境,常表現出不安、啼哭等消極情緒,哺乳、撫摸、抱、搖等則可使其情緒愉快。6個月后小兒辨認陌生人時逐漸產生對母親的依戀及分離性焦慮,9~12個月時依戀達高峰,以后隨著與別人交往的增多,逐漸產生比較復雜的情緒,如喜、怒和初步的愛、憎等,也會產生一些不良的情緒,如見人怕羞、怕黑、嫉妒、愛發脾氣等。嬰幼兒情緒表現特點為時間短暫,反應強烈,容易變化,外顯而真實,易沖動,但反應不一致。隨年齡增長和與周圍人交往的增加,小兒對客觀事物的認識逐步深化,對不愉快因素的耐受性逐漸增強,逐漸能有意識地控制自己的情緒,情緒反應漸趨穩定,情感也日益分化,產生信任感、安全感、榮譽感、責任感、道德感等。有規律的生活,融洽的家庭氣氛,適度的社交活動和避免精神緊張與創傷,能使小兒維持良好、穩定的情緒和情感,有益于智能發展和優良品德的養成。
(六)意志的發展
意志為自覺地、主動地調節自己的行為,克服困難以達到預期目標或完成任務的心理過程。新生兒無意志,隨著語言、思維的發展,嬰幼兒開始有意行動或抑制自己某些行動時即為意志的萌芽。隨著年齡增長,語言思維不斷發展,社會交往也越來越多,加上成人教育的影響,小兒意志逐步形成和發展。積極的意志主要表現為自覺、堅持、果斷和自制;消極的意志則表現為依賴、頑固和易沖動等。成人可通過日常生活、游戲和學習等來培養孩子積極的意志,增強其自制力、獨立性和責任感。
(七)性格的發展
性格為重要的個性心理特征。并非先天決定的,而是在后天的生活環境中形成。每個人都有特定的生活環境和自己的心理特點,因此表現在興趣、能力、氣質等方面的個性各不相同。嬰兒期由于一切生理需要均依賴成人,逐漸建立對親人的依賴性和信賴感。幼兒時期小兒已能獨立行走,說出自己的需要,自我控制大小便,故有一定自主感,但又未脫離對親人的依賴,常出現違拗言行與依賴行為相交替現象。學齡前期小兒生活基本能自理,主動性增強,但主動行為失敗時易出現失望和內疚。學齡期兒童開始正規學習生活,重視自己勤奮學習的成就,如不能發現自己的學習潛力將產生自卑。青春期少年體格生長和性發育開始成熟,社交增多,心理適應能力加強但容易波動,在感情問題、伙伴問題、職業選擇、道德評價和人生觀等問題上處理不當時易發生性格變化。
在小兒性格的發展中,外界環境和父母教育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民主的父母可培養出獨立性強、大膽機靈、社交能力強、有分析思考能力的兒童;嚴厲的父母經常打罵孩子,會使兒童冷酷、頑固,缺乏自信及自尊;溺愛孩子的父母則使其驕傲、自私、任性,缺乏獨立性和主動性,依賴性強;父母教育方式不一致則使兒童養成兩面討好、投機取巧、會說謊的性格。
(八)社會行為的發展
兒童的社會行為是各年齡階段心理行為發展的綜合表現,其發展受外界環境的影響,也與家庭、學校、社會對小兒的教育有密切關系,并受神經系統發育程度的制約。新生兒醒覺時間短,對周圍環境反應少,但不舒服時會哭叫,抱起來即安靜;2個月時注視母親臉,逗引會微笑;4個月認出母親與熟悉的東西,能發現和玩弄自己的手、腳等,開始與別人玩,高興時笑出聲;6個月能辨出陌生人,玩具被拿走時會表示反對;8個月時注意周圍人的行動,尋找落下或被當面遮擋的東西;9~12個月是認生的高峰,對熟悉和不熟悉的人和物有喜或憎的表現,會模仿別人的動作,呼其全名會轉頭;1歲后獨立性增強,能較正確地表示喜怒、愛憎、害怕、同情、妒忌等感情;2歲左右不再認生,愛表現自己,吸引別人注意,喜聽故事、看畫片,能執行簡單命令;3歲時人際交往更熟練,與人同玩游戲,能遵守游戲規則;此后,隨著接觸面的不斷擴大,對周圍人和環境的反應能力更趨完善,見表4-2-1。
艾瑞克森的心理社會發展理論
(1)嬰兒期:0-18 個月,此期發展的危機時信任對不信任。信任感世發展健全人格最初且最重要的 因素,嬰兒期的發展任務是與照顧者(父母)建立信任感。形成希望的品質。
(2)幼兒期:18 個月-3 歲,此期發展的危機時自主對羞愧或疑慮,此期的發展任務是適時地學習到 最低限度的自我照顧及自我控制的能力,獲得自主感。形成有意志的品質。
(3)學齡前期:3-6 歲,此期的發展危機時主動對內疚,發展任務是獲得主動感,體驗目標實現。形 成有目的的品質。
(4)學齡期:6-12 歲,此期的發展危機時勤奮對自卑,發展任務是獲得勤奮感,形成有能力的品質。
(5)青春期:12-18 歲,此期發展的危機時自我認同與角色混亂,主要發展任務是建立自我認同感, 形成忠誠的品質。
皮亞杰關于認知發展階段的主要特征和成就 1.感知運動階段(從出生——1歲半、2歲):這—階段兒童只有動作活動,開始協調感覺、加覺和動作問的活動,還沒有表象和思維,智力活動還處在感知運動水平。 2.前運算階段(1歲半、2歲一—6、7歲): 這個階段的特點是兒童開始具有信號功能,產生丁表象。在模仿性游戲中,兒童以一物宋代替另一物,或當人或物不在時以語言來稱呼他。這都說明兒童具有了信號功能,產生了表象。兒童能模仿早些時候看見過的動作,也說明表象的產生。因此,這一階段兒魚的智力活動處于表象水平,還不能進行可逆運算。 3.具體運算階段:年齡6‘—7歲至11一[2歲。主要特征和成就:質量、長度、重量和體積守恒,可逆性、去自我中心化和獲取他人角色的能力,分類和序列(使物體成為有序6t系列)進行具體運算的邏輯思維G 4.形式運算階段(U、12歲一—14、15歲):這個階段是達到成人思維水平的準備階段,思維活動已超出具體的、感知的卑物,使形式從內容中解放出車,憑借演繹推理、規律的歸納和因素的分解來解決抽象的問題。 皮亞杰把感覺運動階段又分為六個亞階段,由于分的比較細,本論文不加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