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臨床試驗的分期:
I期臨床試驗:藥品的耐受性試驗、藥動學試驗、生物利用度試驗。
II期臨床試驗:在病人身上進行,給藥劑量和方式由I期臨床試驗確定。
III期臨床試驗:在較大的范圍內對新藥的療效、適應癥、不良反應和藥物適應癥進行評價。
IV期臨床試驗:新藥不良反應監測。
GCP:藥品臨床試驗管理規范,即Good Clinical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