態度和態度理論
態度:對于一個人、物體或觀念的態度是一種帶有認識成分(想法、知識、意見等)、情感成分(喜愛程度、積極和消極評價等)和行為成分傾向(做出什么反應)的持久的立場;三個成分并不總是一致的
認識成分的復雜性:對人、事行或為有很多的認識、意見和知識(可能不一定正確),但行為卻不一定一致;一個態度和其他許多態度都有關系;認知成分里有不同的認識且有不同的重要性
情感成分的簡單性:基本上就是喜歡或不喜歡;比認識成分更難改變、影響更大(情感是由原始的器官產生的)
態度和行為一致性因素:態度的強度(對知識和信息量的掌握、親身體驗、切身利益)、態度的穩定性(隨時間變化而變化,間隔越長穩定性越差)、態度和行為的關系(越密切,一致性越大)、態度的突出性(決定哪種行為會出現)、環境的壓力(壓力大的話作用會比態度的作用更大)
理智行為模式:假設人的行為都是理智的、是在有意識的思想下做出來的;行為的愿望預測或決定行為的出現,行為愿望的預測是由行為的態度和主觀的社會規則來決定的、對行為結果的看法、認識和結果的預測來決定;主觀的社會規則是由重要的他人對行為意見和服從他人需要所決定的